29 依照文書處理手冊規定,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轉承之案件,簽稿擬辦方式為何?
(A)先簽後稿
(B)先稿後簽
(C)簽稿並陳
(D)以稿代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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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6), B(107), C(234), D(1861), E(0) #1806947

詳解 (共 6 筆)

#2852436

2、擬辦方式:

(1)先簽後稿

甲、制定、訂定、修正、廢止法令案件。

乙、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丙、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丁、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

戊、重要人事案件。

己、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請核定案件。 

(2)簽稿併陳

甲、文稿內容須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案件。

乙、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

丙、須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

(3)以稿代簽:為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承轉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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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4280

(1) 先簽後稿:

 甲、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乙、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丙、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

 丁、重要人事案件。

 戊、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請核定案件。

(2) 簽稿併陳:

 甲、文稿內容須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案件。

 乙、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

 丙、須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

(3) 以稿代簽為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承轉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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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3154
以稿代簽:為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承轉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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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5388
文書處理手冊

十九、簽、稿之撰擬說明如下:

(一) 簽稿之一般原則:

2、擬辦方式:

(1) 先簽後稿:

甲、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乙、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丙、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

丁、重要人事案件。

戊、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請核定案件。

(2) 簽稿併陳:

甲、文稿內容須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

述之案件。

乙、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

丙、須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

(3) 以稿代簽為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承轉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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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9587
(1)先簽後稿:甲、制定、訂定、修正、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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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8744

沒有B 先搞後簽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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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147017
未解鎖
法規名稱:文書處理手冊 修正日期: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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