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當危險增加,要保人對於另訂保險費不同意時,此保險契約效力將如何?
(A)無效
(B)解除
(C)失效
(D)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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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23), C(2), D(190), E(0) #31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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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0844
1. 題目解析 本題的核心在於理解保險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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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1389
其他選項錯誤原因
  • (a) 無效:契約無效是指契約自始、當然、確定不發生效力。危險增加是契約成立後才發生的客觀事實,不會導致契約變成自始無效。
  • (b) 解除:解除契約通常用於訂約時違反據實說明義務(如保險法第 64 條),其效果是使契約溯及既往失其效力;而危險增加不同意調價,僅會讓契約向後終止,不溯及既往。
  • (c) 失效:失效通常是指保險人對標的物失去保險利益(如保險法第 17 條),或壽險保單停效超過兩年而徹底失去效力,與此處法律明定的「終止」概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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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75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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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保險法第60條第一項規定,保險遇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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