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海巡機關人員於巡邏時登檢漁船,查獲該漁船上有採捕縣市政府公告為保育類的魚類,該漁船違反何種法
令及如何處置?①違反漁業法 ②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③函送縣(市)政府裁罰 ④移送地檢署偵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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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6), B(191), C(37), D(255), E(0) #2019236
統計: A(66), B(191), C(37), D(255), E(0) #2019236
詳解 (共 2 筆)
#3532099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訴字第947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丁○○ 戊○○ 乙○○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n年度偵字第680號),本院判決如下:主 文丁○○共同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非法騷 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食蛇龜佰壹拾壹隻、柴棺龜隻,均沒收。n戊○○、乙○○無罪。
綜上,本件尚難遽認被告戊○○、乙○○就「阿勇」與被告n 丁○○上開所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公訴人所舉前開n 證據,尚不足使本院達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致使無從形成有罪之確信,則依罪n 證有疑利於被告之證據法則,即不得遽為不利被告戊○○、n 乙○○之認定。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認定被告戊n ○○、乙○○有何公訴人所指之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犯行,依法自應為被告戊○○、乙○○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第301 條第1項前段,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項第1 項第1 款、第52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28條、第47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7 條、n第9 條,判決如主文。
答案應該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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