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婚前協議」是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協商並簽訂的關於雙方財產等問題的規劃和約定..-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violetta35055 高三上 (2015/05/19)
台灣婚前協議書內容大致為:一、夫妻姓氏問題:婚後是各自保有姓氏或冠其夫或妻之姓氏。二、夫妻之住所:婚後選擇之居住所,與公婆或岳父母同住。三、夫妻財產制:婚後可選擇法財產上法定或約定制。四、家務分工:家事的分配,原則應雙方互助協助。五、家庭生活費: 婚後各項生活支出與子女教育負擔,可由一方全額負擔或平均分擔,亦可依照雙方薪資比例來分配。六、自由處分.....看完整詳解 |
2F Jacky 高三下 (2019/05/11)
為尊重婚姻價值,婚前協議內容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或法律強行規定的情形,否則都會被認定無效。常見的無效條款有性行為的約束、小孩監護權歸屬或是先行約定離婚條件,這類型的條款即會因違反公序良俗或是法律強行規定而屬無效。 資料來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801000004-260402?chdt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