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各級主管機關依規定核定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前,應將該計畫陳列或揭示於適當地點,期
間不得少於三十日
(B)於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從事土壤挖除、回填、暫存、運輸或地下水抽出等工作者,應檢具
清理或污染防治計畫書,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實施
(C)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整治場址之土地,應囑託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禁止處分之登
記。土地已進行強制執行之拍賣程序者,得停止其程序
(D)中央主管機關為整治土壤、地下水污染,得對公告之物質,依其產生量及輸入量,向製造者及輸
入者徵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並成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