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係指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一方..-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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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kuei Chi 高三下 (2011/04/16)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 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 .....看完整詳解 |
2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3/06/30)
性別平等教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