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
第 59 條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
第 60 條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
29.依我國憲法本文規定,行政院至遲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幾個月前,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