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農業用地係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農用之土地,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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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努力向前走 高二上 (2021/12/01)
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10款 十、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下列使用之土地: (一)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 (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 (三)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 平均地權第3條 本條例用辭之定義如左:一、都市土地:指依法發布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土地。二、非都市土地:指都市土地以外之土地。三、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土地,依法供左列使用者:(一)供農作、森林、養殖、...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