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自學進修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生活領域#137277
年份:114年
科目: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生活領域
29. 《刑法》審檢分立原則,是將起訴和審判分開,請問「偵查」、「起訴」、「審 判」、「執行」這四個階段的職責分工何者正確?
(A) 偵查、起訴─檢察官;審判、執行─法官
(B) 偵查、起訴─檢察官;審判─法官;執行─檢察官
(C) 偵查─檢察官;起訴、審判─法官;執行─檢察官
(D) 偵查─檢察官;起訴─法官;審判─檢察官;執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