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 不拘泥於法律條文之字句,而以法秩序之全體精神為基礎,依一般推理作用,以
闡明法律真意之解釋方法,其名稱為何?
(A)文理解釋
(B)論理解釋
(C)機關解釋
(D)個
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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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2), B(4231), C(80), D(36), E(0) #144021
統計: A(652), B(4231), C(80), D(36), E(0) #144021
詳解 (共 3 筆)
#844018
文理解釋:又稱文義解釋,係指依據法律條文上的用語文義或字義,加以闡明其意義所為之解釋,為法律解釋中最重要之方法。
論理解釋 :解釋時不拘泥法律文字而係運用邏輯方法,探求立法目的及精神、沿革及社會生活的必要性,以掌握正確之法內容解釋。
方法有:體系解釋、擴張解釋、限縮解釋、反面解釋、當然解釋、補正解釋、歷史解釋、目的性解釋、合憲性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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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502
文理解釋:又稱文義解釋,係指依據法律條文上的用語文義或字義,加以闡明其意義所為之解釋,為法律解釋中最重要之方法。 論理解釋 :解釋時不拘泥法律文字而係運用邏輯方法,探求立法目的及精神、沿革及社會生活的必要性,以掌握正確之法內容解釋。 方法有:體系解釋、擴張解釋、限縮解釋、反面解釋、當然解釋、補正解釋、歷史解釋、目的性解釋、合憲性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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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2805
文理「字面」:字義解釋。
論理「道理」:目的、體系、歷史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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