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 有關「神經障害等級」之審定原則,若被保險人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尚可自理,但因神經障害高度,終身不能從事工作者,適用第幾級殘廢程度? (A)第2級 (B)第3級 (C)第4級 (D)第5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