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以股票或公司債券為信託者,非經通知發行公司,不得對抗該公司。須在證券或其他表彰文件上載明為信託財產,才能對抗第三人,並通知發行公司,才可以對抗發行公司。
3.下列何種財產交付信託時,非經通知發行公司,不得對抗該公司? (A)股票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