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 9 條
信託業辦理非專業投資人得委託投資之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以具有次
級交易市場之投資標的為原則,並應遵守下列規定:(本條描述投資標的)
第 14 條
信託業得就運用於不同種類投資標的之信託資金分別設置集合管理運用帳
戶集合管理運用,並應以分別記帳方式管理之。
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財產應以信託業之信託財產名義表彰之。
71.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信託財產運用於國內之投資標的時,應以下列何者名義表彰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