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有關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工業園區內規劃之產業用地(一)供企業總管理機構及管理顧問業使用
(B)工業園區內規劃產業用地(二),於符合建築、消防及其他安全法規規範要件下,得與產業用地(一) 允許之工業生產直接或相關之各行業使用於同一建築物內混合使用,但其所占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 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四十
(C)工業園區內公共設施用地供公用事業設施、公務設施、文教設施等使用
(D)工業園區內規劃之產業用地(一)得併供從事觀光工廠或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設施之使用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 B(121), C(3), D(10), E(0) #2962557

詳解 (共 1 筆)

#6215098
產業用地(一): 一、製造業。 二、...
(共 88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474862
未解鎖
(A) 工業園區內規劃之產業用地(一)供...
(共 2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