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依公務人員懲戒法規定,受休職之懲戒處分,其期間為幾個月以上? (A)三..-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Cing-Long Che 高三下 (2013/01/04)
第 11 條撤職,除撤其現職外,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至少為一年。 第 12 條休職,休其現職,停發薪給,並不得在其他機關任職,其期間為六個月以 上。休職期滿,許其復職。自復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升職或調任 主管職務。 第 13 條降級,依其現職之俸給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 敘、升職或調任主管職務。 受降級處分而無級可降者,按.....看完整詳解 |
5F
|
6F vu; vup4y4ru3 大一下 (2018/08/29)
公務員懲戒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5 月 20 日 第12條 撤職,撤其現職,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第14條 休職,休其現職,停發俸(薪)給,並不得申請退休、退伍或在其他機關任職;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 |
7F 嘎㊥上榜㊭ 大二上 (2022/03/08)
第 11 條 免除職務,免其現職,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第 12 條 撤職,撤其現職,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前項撤職人員,於停止任用期間屆滿,再任公務員者,自再任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第 14 條 休職,休其現職,停發俸(薪)給,並不得申請退休、退伍或在其他機關任職;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 休職期滿,許其回復原職務或相當之其他職務。自復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前項復職,得於休職期滿前三十日內提出申請,並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復職規定辦理。 第 15 條 降級,依受懲戒人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