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國土安全政策會報—作業規範—國土安全—緊急通報作業規定捌、 一般規定:一、 通報機關接獲國土安全事件或預警訊息通知後,應即依權責初判、進行處置作為並通報行政院國土安 全辦公室與國家安全局;事件如符合下列原因,相 關通報機關均應通報:(一) 事件涉及數個相關機關。(二) 事件無法於第一時間妥適應處或判定主管機關。 (三) 請內政部移民署協助通報國境事件。(四) 請外交部協助通報境外事件,惟如發生於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由大陸委員會或法務部通報。
8 依據「國土安全緊急通報作業規定」針對重大人為危安事件、恐怖活動或導致關鍵基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