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大學為提升教學品質及研究水準,有效整合大學資源,得聯合其他大學共同成立大學系統。
第 5 條 六、大學系統內各學校教師得以下列方式在系統內各學校流動:(一)於各學校開課及指導研究生,並得併計入教師基本授課時數。(二)於各學校借調,得不受義務返校授課規定之限制。(三)於各學校進行跨校合作研究。
第 9 條 大學系統得以對外募集經費或申請各項專案計畫及競爭性經費,分配予各學校負責執行。
跨校大學系統:教育部定之
跨校研究中心:由大學共同訂定,報教育部備查
依據「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辦法」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大學系統應設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