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總覽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
活動
密技
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6 甲、乙、丙三人共同向丁借貸 12 萬元,並約定三人連帶負清償責任,其借款期間已屆滿。下列有關連帶債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丁對丙請求全部 12 萬元之債務之履行時,丙不得以尚有甲與乙二人,而拒絕清償全部,僅清償 4 萬元
(B)甲對丁有 6 萬元之債權,而主張先以該 6 萬元之債權抵銷對丁之 12 萬元債務時,於該抵銷之額度 內,對乙與丙亦發生效力
(C)甲對丁以其 6 萬元之債權先抵銷 12 萬元之債務,然後清償其餘之 6 萬元債務者,得對乙與丙各請求 4 萬元之分擔額
(D)丁對乙表示免除債務,而無消滅全部債務之意思表示,則甲、丙亦不再連帶負清償責任,丁僅能各自向甲、丙請求 4 萬元
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
-
111 年 - 111 國際經濟商務特種考試_三等_國際經濟商務人員類科國際經貿法律組: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110684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0.63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加油瑄瑄
研一下 (2022/10/05)
甲、乙、丙三人共同向丁借貸 12 萬元,...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b2i2l3l3
大四上 (2023/06/26)
民法第276條第1項規定:「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中之
一人免除
債務,而無消滅全部債務之意思表示者,
除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外
,
他債務人仍不免其責任。」
民法第280條本文規定:「連帶債務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擔義務。」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6 甲、乙、丙三人共同向丁借貸 12 萬元,並約定三人連帶負清償責任,其借款期間..-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