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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甲公司為總機構在境外之營利事業,107年7月出售一筆106年12月取得之房地,計有200萬 元之交易所得,則此筆交易所得之應納稅額為若干元?
(A)34萬元
(B) 40萬元
(C) 70萬元
(D) 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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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 Wu 國一下 (2018/12/22)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交易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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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Applet 大一上 (2019/02/14)

第24-5條
營利事業當年度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
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餘額為負數者,以零
計算;其交易所得額為負者,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不得減除土
地漲價總數額。
前項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指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
。但依土地稅法規定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交易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屋、土地,其
交易所得額,按下列規定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
定營業場所者,由固定營業場所合併報繳;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
場所者,由營業代理人或其委託之代理人代為申報納稅:
一、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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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公司為總機構在境外之營利事業,107年7月出售一筆106年12月取得之房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