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層次犯罪預防:
著重於鑑定出提供犯罪機會及促使犯罪發生之物理與社會環境因素,並予以規劃、設計與改善,以減少犯罪之發生。包含環境設計、鄰里守望相助、一般嚇阻、公共教育、私人警衛等。
2、第二層次犯罪預防:
係指針對潛在性犯罪人予以早日辨識,並在其從事非法活動之前予以干預,包含對人與對環境之辨識:
包含個人問題之早期辨識與預測,高犯罪區域之分析、鎖定並予以干預、少年轉向政策之採行,以減少少年進入刑事司法體系。另學校對於發現潛在問題之學生,應早期介入輔導等。
3、第三層次犯罪預防:
針對真正的犯罪人予以干預,進行矯治與輔導,以免其再犯。
3 下列何者屬於初級犯罪預防的途徑?①學校早期發現與預防 ②犯罪區域分析 ③加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