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營業稅法規定,銀行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與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營業稅稅率分..-阿摩線上測驗
2F Laney (2019/03/02)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營業稅稅額計算表)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典當業,稅額計算係依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納稅方式採自動報繳(典當業得依查定之銷售額計算),稅率規定如下: 1. 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之銷售額:5%。 2. 其他專屬本業之銷售額(不含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收入):2%。 3. 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5%。 4. 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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