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處理法8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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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在調解、仲裁或裁決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勞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罷工或為其他爭議行為。
3 勞資雙方因加薪與否發生勞資爭議,雙方當事人合意以調解的方式解決其爭議,在調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