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國人甲於 A 國賭博,賭輸巨款,簽下本票一紙給賭場公司乙
做為還款之用後返國。該本票上記載本票據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 據法。請問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有關賭債是否有效一事,應依 A 國法
(B)就票據是否有效一事,應依我國法
(C)賭債非債,任何外國法與此規定不同者,乃有背於我國之公序良俗,該外國法應不予適用
(D)乙公司雖未經我國認許,仍可向我國法院訴請甲支付票款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聽老師講解過,大約是: 有時須容忍國...
未解鎖
涉民法第21條: 法律行為發生票據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