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經立法機關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金額,原則上不得動支預備金。但下列那一種經費,不在
此限?
(A)法定經費
(B)歲定經費
(C)繼續經費
(D)保留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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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01), B(6), C(76), D(39), E(0) #1718622
統計: A(801), B(6), C(76), D(39), E(0) #1718622
詳解 (共 2 筆)
#2531032
預算法 第22條
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
一、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
總額百分之一。
二、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
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但法定經費
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各機關動支預備金,其每筆數額超過五千萬元者,應先送立法院備查。但
因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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