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 )內勤_櫃台業務(限身心障礙人士)、外匯櫃台、郵務處理:郵政三法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重複1)#111681
年份:111年
科目: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3.中華郵政公司於履行補償後,發現原寄郵件之全部或一部時,應通知受領補償者,得於收到通知之日起
多久內,退還補償金之全部或一部,請求交付該項發現之原寄郵件?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六個月
(D)一年
詳解 (共 4 筆)
未解鎖
郵政法 第 33 條 中華郵政公司於...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郵政法33中華郵政公司於履行補償後,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