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 契約中使用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而二者有不符合時,該以何者為準?
(A)直接由法院自行決定
(B)應先由法院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
(C)直接就以文字為準
(D)直接就以號碼為準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ym 高一上 (2019/02/24)

民法第4條(以文字為準)

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文字為準。

民法第5條(以最低額為準)

關於一定之數量,以文字或號碼為數次之表示者,其表示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最低額為準。

 

→所以,優先順序:

1.應先由法院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B)

2.文字

3.最低額



3.契約中使用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而二者有不符合時,該以何者為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