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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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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 - 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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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9年 - 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11320 |
科目: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中级会计实务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9年 - 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11320
年份:
99年
科目: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中级会计实务
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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