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條 接生人… 53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司法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上述這兩條都罰6000-3萬之間。
3.身為幼教教師若發現班上幼兒有疑似受虐的情況,應於幾小時內,向相關機構通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