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據「警察機關受理訴訟文書寄存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寄存之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文書逾多久,應受送達人未前來領取,得逕予銷燬或以其他方式處理之 ?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