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
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選擇性招標預先辦理資格審查文件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請求釋疑期限,亦同。機關釋疑之期限,不得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
3. 機關辦理採購,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