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逾
(A)1個月
(B)2個月
(C)3個月 不得舉發。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68), B(1380), C(241), D(0), E(0) #3008850

詳解 (共 2 筆)

#5854239
就是兩個月,只要記兩個月就好了沒有很困難...
(共 5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564033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
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二個月不得舉發。但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 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未送鑑定而須分析研判者,逾三個月不得舉發。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