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教甄◆音樂專業
>
111年 - 111 金門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試題:國小音樂專業科目#114368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111 金門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試題:國小音樂專業科目#114368 |
科目:
教甄◆音樂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111 金門縣國民小學暨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試題:國小音樂專業科目#114368
年份:
111年
科目:
教甄◆音樂專業
30、柯大宜教學法主張首調唱名與絕對音名並用的原因,不包含下列何者?
(A)可提升學生音樂記譜能力
(B)培養學生調性感與和聲概念
(C)建立快速移調能力
(D)使學生面對多升降之樂曲,可保持歌唱音準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1/12
推薦的詳解#7076827
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題目詢問柯大宜教學法中...
(共 9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