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0 條
違反第四十七條之規定,經主管機關或自來水事業通知限期改正仍不遵辦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鍰。
第 47 條
自來水系統之送水及配水管線,不得與其他管線相連接。
30、自來水系統之送水及配水管線,不得與其他管線相連接,違者經通知限期改正仍不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