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以下何人不得申請回復或隨同回復我國國籍? (A)回復我國國籍者之未成年..-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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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Juju 高三上 (2016/10/16)
國籍法第15條(喪失國籍之回復) 第16條(未成年子女之回復國籍)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之未成年子女,得申請隨同回復中華民國國籍。 第11條(喪失國籍之情形) 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一、生父為外國人,經其生父認領者。 二、父無可考或生父未認領,母為外國人者。 三、為外國人之配偶者。 四、為外國人之養子女者。 五、年滿二十歲,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人,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 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中華 民國國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