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關於香港或澳門登記之民用航空器所為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交通部許可,得於臺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間飛航
(B)對於違反法令規定進入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進入之區域者,執行空防任務機關得警告驅離、強制降落 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C)基於情勢變更,有危及臺灣地區安全之虞時,交通部得予以必要之限制或禁止
(D)基於情勢變更,有危及臺灣地區安全之虞時,交通部得報請行政院核定予以必要之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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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3), B(45), C(660), D(1121), E(0) #1718419
統計: A(163), B(45), C(660), D(1121), E(0) #1718419
詳解 (共 10 筆)
#2541771
港澳條例
第26條(民用航空器違規採取之措施)
在中華民國、香港或澳門登記之民用航空器,經交通部許可,得於臺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間飛航。但基於情勢變更,有危及臺灣地區安全之虞或其他重大原因,交通部得予以必要之限制或禁止有危及臺灣地區安全之虞或其他重大原因,交通部得予以必要之限制或禁止。
在香港或澳門登記之民用航空器違反法令規定進入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進入之區域,執行空防任務機關得警告驅離、強制降落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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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1890
在中華民國、香港或澳門登記之民用航空器,經交通部許可,得於臺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間飛航。但基於情勢變更,有危及臺灣地區安全之虞或其n他重大原因,交通部得予以必要之限制或禁止。n在香港或澳門登記之民用航空器違反法令規定進入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進入之區域,執行空防任務機關得警告驅離、強制降落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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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1655
港澳條例第 26 條
在中華民國、香港或澳門登記之民用航空器,經交通部許可,得於臺灣地
區與香港或澳門間飛航。但基於情勢變更,有危及臺灣地區安全之虞或其
他重大原因,交通部得予以必要之限制或禁止。
在香港或澳門登記之民用航空器違反法令規定進入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進
入之區域,執行空防任務機關得警告驅離、強制降落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
區與香港或澳門間飛航。但基於情勢變更,有危及臺灣地區安全之虞或其
他重大原因,交通部得予以必要之限制或禁止。
在香港或澳門登記之民用航空器違反法令規定進入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進
入之區域,執行空防任務機關得警告驅離、強制降落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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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6918
樓上,選項C是正確的,不用行政院,選錯誤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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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3456
為何改C,C不是正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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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6486
答案應該是D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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