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在立法委員選舉期間,小張發現某位候選人有賄選的情事,他應向下列那一機關提出檢舉?
(A)立法院
(B)地方政府
(C)相關政黨
(D)地方法院檢察署(現為地方檢察署)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6), B(518), C(43), D(6886), E(1) #159438

詳解 (共 3 筆)

#4416450
行政院-法務部-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共 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4013393

是不是也可通報法務部?

6
0
#5712540

(1070508 增訂)

法院組織法

第 114-2 條

本法及其他法律所稱地方法院檢察署、高等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自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八日修正條文施行之日起,分別改稱為地方檢察署、高等檢察署、最高檢察署、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各級檢察署及檢察分署。

 

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檢察機關對應法院獨立行使犯罪偵查及訴追職權,與法院間並無隸屬關係原名稱易生檢察機關隸屬法院之誤解,亦與審檢分隸原則不符,爰予修正以資明確

三、本條增訂僅作為組織名稱改稱之用

四、本條修正施行後,地方法院檢察署改稱為地方檢察署高等法院檢察署改稱為高等檢察署高等法院分院檢察署改稱為高等檢察署檢察分署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改稱為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最高法院檢察署改稱為最高檢察署,併此敘明。

 

(1101123 修正)

法院組織法

第 114-2 條

其他法律所稱地方法院檢察署、高等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自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八日修正條文施行之日起,分別改稱為地方檢察署、高等檢察署、最高檢察署、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各級檢察署及檢察分署。

 

理由

本法已就檢察組織名稱改稱分別予以明文,前開同一事項無於本法重覆規範之必要,爰修正部分文字

6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01313
未解鎖
名  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修正...
(共 21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