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著外國護照是不能辦理遷入登記的!要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
另外
已回復我國國籍後,已經是本國人。
我們只要出國2年內再回來台灣,就什麼都不用登記啦~
(題目為106/04出國 至考題日期107/12 在兩年內)
李先生原設戶籍在臺中市,民國 100 年經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105 年 6 月持美國護照入境,106 年 3 月經許可回復我國國籍後,同年次月出國,李先生應辦何項戶籍登記?(回復我國國籍後,要住3個月以上,才辦遷入登記)(A)無庸辦理遷入登記 (B)應辦遷入登記(C)戶政事務所逕辦遷徙登記 (D)須核准定居後辦遷入登記
戶籍法 第17條
由他鄉(鎮、市、區)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
原有戶籍國民遷出國外,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三個月以上者,應為遷入登記。原有戶籍國民,經許可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亦同。
30 李先生原設戶籍在臺中市,民國 100 年經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105 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