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甲到A渡假中心住宿渡假,結果甲的鑽錶不翼而飛,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A渡假中心與甲無任何契約存在,所以甲不得向A渡假中心請求負場所主人責任
(B)場所主人之責任為法定責任,即使甲未交付該鑽錶給A渡假中心,A渡假中心仍要負責
(C)鑽錶為貴重物品,非經報明價值及數量並交付保管者,A渡假中心不負場所主人責任
(D)A渡假中心本身不屬民法所規定之場所主人責任之對象
統計: A(292), B(1158), C(5259), D(153), E(1) #156241
詳解 (共 10 筆)
民法608
客人之金錢、有價證券、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非經報明其物之性質及數
量交付保管者,主人不負責任。
主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為客人保管前項物品者,對於其毀損、喪失,應負責
任。其物品因主人或其使用人之故意或過失而致毀損、喪失者,亦同。
旅店對於客人所攜帶物品之毀損,應負何種責任?
(A)過失責任(B)重大過失責任(C)不可抗力責任(D)事變責任- 96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一般行政答案:D
(1)責任分三種:
故意責任:要故意行為才處罰,像毁損罪,過失毁損不會罰
過失責任:過失行為也會處罰,像侵權行為,過失也罰
事變責任:無過失也會處罰
(2)事變責任又分二種:
不可抗力責任:如天災造成,也要負責
通常事變責任:指即使債務人已盡其應盡注意義務,但而仍不免發生
(A)A渡假中心與甲無任何契約存在,所以甲不得向A渡假中心請求負場所主人責任
(B)場所主人之責任為法定責任,即使甲未交付 該鑽錶給A渡假中心,A渡假中心仍要負責
(C)鑽錶為貴重物品,非經報明價值及數量並交付保管者,A渡假中心不負場所主人責任
(D)A渡假中心本身不屬民 法所規定之場所主人責任之對象
~解析 : 民法第608條 ( 貴重物品之相對保管責任 ) 客人之金錢、有價證券、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非經報明其物之性質及數量交付保管者,主人不負責任。
主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為客人保管前項物品者,對於其毀損、喪失,應負責 任。其物品因主人或其使用人之故意或過失而致毀損、喪失者,亦同。
30 甲到A渡假中心住宿渡假,結果甲的鑽錶不翼而飛,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A渡假中心與甲無任何契約存在,所以甲不得向A渡假中心請求負場所主人責任
租賃契約...凸
當事人約定,出租人以動產或不動產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的契約。簡稱為「租約」。
(B)場所主人之責任為法定責任,即使甲未交付該鑽錶給A渡假中心,A渡假中心仍要負責
量交付保管者,主人不負責任。
主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為客人保管前項物品者,對於其毀損、喪失,應負責
任。其物品因主人或其使用人之故意或過失而致毀損、喪失者,亦同。
(C)鑽錶為貴重物品,非經報明價值及數量並交付保管者,A渡假中心不負場所主人責任
量交付保管者,主人不負責任。
主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為客人保管前項物品者,對於其毀損、喪失,應負責
任。其物品因主人或其使用人之故意或過失而致毀損、喪失者,亦同。
(D)A渡假中心本身不屬民法所規定之場所主人責任之對象
喪失,應負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物之性質或因客人自己或其伴侶、隨
從或來賓之故意或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旅店或其他供客人住宿為目的之場所主人,對於客人所攜帶物品之毀損、
喪失,應負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物之性質或因客人自己或其伴侶、隨
從或來賓之故意或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男子許志清2年前投宿墾丁假期飯店時遇天秤颱風,不但行程泡湯,連停放飯店地下停車場的車,也因地下室淹水而全毀,他怒提告求償折舊車價與懲罰性賠償共60萬元,一審認定飯店遇天災免賠,但二審指《民法》規定旅店對客人攜帶物品毀損、喪失應負責任,另有房客證稱飯店未事先準備沙包,是2天後才出現,且住戶合力將地下室鐵捲門抬起後,業者也沒通知車主移車,因此認定飯店有疏失,應賠車損30萬元及0.25倍懲罰性賠償金共37萬5千元,全案定讞。......到底本題鑽表是否符合此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