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社會工作師執業應撰製社會工作紀錄,其紀錄至少應保存幾年?
(A)二年
(B)五年
(C)七年
(D)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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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68), C(818), D(95), E(0) #158547

詳解 (共 7 筆)

#187010
已修法=>7年 請阿摩大大修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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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853

請改為7 年~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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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69

七年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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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56

已修法~社工師法第16條

第 16 條   社會工作師執行業務時,應撰製社會工作紀錄,其紀錄應由執業之機關( 構)、團體、事務所保存。 前項紀錄保存年限不得少於七年。
第 16 條   社會工作師執行業務時,應撰製社會工作紀錄,其紀錄應由執業之機關( 構)、團體、事務所保存。 前項紀錄保存年限不得少於七年。
社會工作師執行業務時,應撰製社會工作紀錄,其紀錄應由執業之機關(構)、團體、事務所保存。
前項紀錄保存年限不得少於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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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239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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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895
答案應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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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9
原本題目:30 社會工作師執業應撰製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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