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關於雲林縣政府對斗六糖廠屬「文化景觀」之認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文化景觀既經專業委員會審議,行政法院應完全尊重,不得加以審查
(B)該文化景觀既經專業委員會審議,僅限於有裁量怠惰情事,行政法院始得審查,其他事項行政法院均不得審查
(C)行政法院僅得審查該專業委員會之組織是否合法,其他事項一律應尊重雲林縣政府之判斷餘地
(D)該文化景觀雖經專業委員會審議,若有恣意濫用或違法情事,行政法院仍得加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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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17), C(26), D(392), E(0) #1386000
統計: A(5), B(17), C(26), D(392), E(0) #1386000
詳解 (共 5 筆)
#2363049
1.文化景觀=不確定法律概念
「依據文資法第三條第三款,所謂文化景觀係指「神話、傳說、事蹟、歷史事件、社群生活或儀式行為所定著之空間及相關連之環境。」(http://www.ylccb.gov.tw/content_type/index.asp?m=15&m1=7&m2=165)
2.不確定法律概念審查標準:
「至於不確定法律概念,行政法院以審查為原則,但對於具有高度屬人性之評定(如國家考試評分、學生之品行考核、學業評量、教師升等前之學術能力評量等)、高度科技性之判斷(如與環保、醫藥、電機有關之風險效率預估或價值取捨)、計畫性政策之決定及獨立專家委員會之判斷,則基於尊重其不可替代性、專業性及法律授權之專屬性,而承認行政機關就此等事項之決定,有判斷餘地,對其判斷採取較低之審查密度,僅於行政機關之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時,得予撤銷或變更,」(99判30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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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5726
(C)?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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