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鹵化烴滅火設備全區放射綜合檢查時,檢查方法、判定方法及注意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A) HFC-23 每公斤核算空氣量或氮氣量為 32 公升
(B)以空氣或氮氣進行放射試驗,所需空氣量或氮氣量應就放射區域應設滅火藥劑量之 10%核算
(C)指定防護區劃之啟動裝置及選擇閥能確實動作,可放射試驗用氣體
(D)開口部等之自動關閉裝置應能正常動作,換氣裝置須確實停止
統計: A(1013), B(131), C(64), D(62), E(0) #3251320
詳解 (共 3 筆)
(A) HFC-23 每公斤核算空氣量或氮氣量為 32 公升
(B) 以空氣或氮氣進行放射試驗,所需空氣量或氮氣量應就放射區域應設滅火藥劑量之 10%核算
(一) 檢查方法
1、以空氣或氮氣進行放射試驗,所需空氣量或氮氣量,應就放射區域應設滅火藥劑量之10%核算,每公斤以表12-2所列公升數之比例核算,每次試驗最多放出5支。
表12-2 鹵化烴滅火藥劑每公斤核算空氣量或氮氣量
滅火藥劑 \ 每公斤核算空氣量或氮氣量(公升)
HFC-23 \ 34
HFC-227ea \ 14
2、檢查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充填空氣或氮氣之試驗用氣體容器壓力,應與該滅火設備之儲存容器之充填壓力大約相等。
(2)使用啟動用氣體容器之設備者,應準備與設置數量相同之氣體容器數。
(3)應準備必要數量供塞住集合管部或容器閥部及操作管部之帽蓋或塞子。
3、檢查前,應依下列事項事先準備好儲存容器等:
(1)暫時切斷控制盤等電源設備。
(2)將自儲存容器取下之容器閥開放裝置及操作管連接裝設在試驗用氣體容器上。
(3)除試驗用氣體容器外,應取下連接管後用帽蓋蓋住集合管部。
(4)應塞住放射用以外之操作管。
(5)確認儲存容器部分外之其餘部分是否處於平時設置狀況。
(6)控制盤等設備電源,應在「開」之位置。
4、檢查時,啟動操作應就下列方式擇一進行:
(1)手動式者,應操作手動啟動裝置使其啟動。
(2)自動式者,應將自動、手動切換裝置切換至「自動」位置,使探測器動作、或使受信機、控制盤探測器回路之端子短路,使其啟動。
(C) 指定防護區劃之啟動裝置及選擇閥能確實動作,可放射試驗用氣體
(D) 開口部等之自動關閉裝置應能正常動作,換氣裝置須確實停止
(二) 判定方法
1、警報裝置應確實鳴響。
2、遲延裝置應確實動作。
3、開口部等之自動關閉裝置應能正常動作,換氣裝置須確實停止。
4、指定防護區劃之啟動裝置及選擇閥能確實動作,可放射試驗用氣體。
5、配管內之試驗用氣體應無洩漏情形。
6、放射表示燈應確實亮燈。
(三) 注意事項
1、檢查結束後,應將檢查時使用之試驗用氣體容器,換裝回復為原設置之儲存容器。
2、在未完成完全換氣前,不得進入放射區域。遇不得已之情形非進入時,應著空氣呼吸器。
3、完成檢查後,應確實將所有裝置回復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