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緊急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具有暫時替代法律、變更法律效力之功能
(B)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
(C)例外有待執行機關以命令補充者,應於緊急命令中明文規定其意旨,於立法院完成追認程 序後,再行發布
(D)立法院就緊急命令行使追認權時,如認部分內容不當,得為部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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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 B(895), C(509), D(1700), E(0) #2939482
統計: A(46), B(895), C(509), D(1700), E(0) #2939482
詳解 (共 6 筆)
#5659210
釋字543
立法院就緊急命令行使追認權,僅得就其當否為決議,不得逕予變更其內容,如認部分內容雖有不當,然其餘部分對於緊急命令之整體應變措施尚無影響而有必要之情形時,得為部分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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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3224
不能變更 可以部分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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