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訂立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
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所給付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
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多少比例?
(A)四分之一
(B)四分之三
(C)八分之三
(D)二分之一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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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簡易人壽保險法 修正日期: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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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訂立保險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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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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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訂立保險契約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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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條 訂立保險契約時,以受...
私人筆記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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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條(為限制死亡給付金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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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第七條簡易人壽保險對於被保險人,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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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人壽保險法第七條訂立保險契約時,以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