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上下班通勤中發生之交通事故,無須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資料來源:https://insp.osha.gov.tw/labcbs/dis0001.aspx
30.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時,雇主應於多少小時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