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 ) 張先生為小說作家,當年獲得稿費收入18萬元、專題講演收入10萬元,..-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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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蔡宗琦 幼兒園下 (2021/08/01)
國稅局於 94 年 6 月出刊「所得稅扣繳實務」對上 課鐘點費及講演鐘點費區分之定義:如業務講習 會、訓練班及其他類似其有招生性質之活動,不論 有無收費,其講師與補習班老師、學校老師等性質 相似,皆須照排定之課程上課,如果排定之講授課 程名為專題演講,但係在上課場合為之,有上課之 性質者,應與講演鐘點費有別,屬薪資所得(所得代 號 50)。 執行業務所得之講演鐘點費(所得代號 9B)指聘請專
家、學者於公眾集會場所,所作之專題演講 依國稅局大安分局 96 年 11 月 9 日財北國稅大安綜 所字第 0960215560 號函釋:為知識、技藝、學術 之傳授而舉辦各項訓練班、講習會類似活動,有關 講授者之鐘點費收入,係屬「薪資所得」(所得代 號 50)。...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