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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桃園環保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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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_清潔隊員甄試:環保常識 301-350#1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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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2年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_清潔隊員甄試:環保常識 301-350#114215 |
科目:
清潔隊◆桃園環保常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2年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_清潔隊員甄試:環保常識 301-350#114215
年份:
112年
科目:
清潔隊◆桃園環保常識
302. 發生事故的時候有處理五步驟,可以安全又快速的解決車禍現場的危險 情況,五步驟不包括:
(A)放:就是放置車輛故障標誌,以提高後方來車 警覺,避免後方來車不察再次追撞
(B)撥:就是撥打 110 或 119 請求協助, 儘速請警方來處理現場
(C)劃:就是將事故雙方車輛位置劃線定位。可以 確定雙方事故責任,並且便於警方勘查現場
(D)逃:就是趕快逃離現場。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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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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