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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6 ( ) 下列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項目中,何者不是列舉扣除項目之一?
(A)災害 損失
(B)捐贈
(C)人身保險費
(D)財產交易損失。[所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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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Sinya Peng 國三下 (2012/08/08)
特別扣除額: 1.財產交易損失: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財產交易損失, 其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之所得為限; 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以以後三年 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財產交易損失之計算,準用第十四條 第一項第七類關於計算財產交易增益之規定。 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薪資所得 ,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十萬元為限。 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 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 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扣除數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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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Vicky Hs 國一下 (2013/11/23)

所得稅法第17

()免稅額

()扣除額:

      1.標準扣除額

      2.列舉扣除額

(1)捐贈(2)保險費(3)醫療及生育費(4)災害損失(5)購屋借款利息(6)房屋租金

   支出(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3.特別扣除額

(1)財產交易損失(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4)身心障礙特別

      扣除(5)教育學費特別扣除(6)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3F
rose66166 大四上 (2016/12/22)

*特別扣除額:

1.財產交易損失: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財產交易損失, 其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之所得為限; 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以以後三年 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財產交易損失之計算,準用第十四條 第一項第七類關於計算財產交易增益之規定。

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薪資所得 ,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十萬元為限。

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 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 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扣除數額以二十七萬元為限。但依郵 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免稅之存簿儲金利息及本法規定分離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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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 下列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項目中,何者不是列舉扣除項目之一?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