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條款的字面上來看「保證續保」定義就是,只要「要保人」有繼續投保的意願並持續繳交保費, 保險公司就不得拒絕續保,但如果契約上寫要經本公司同意那就代表保險公司有最後決定權, 還有一種是會限定「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停止銷售」,如果是這種情況代表有變數,那就不能認定為保證續保, 特別是這一兩年主管機關,因為保險公司經營為理由,要求保險公司停售不少商品,算是保險公司作為一個最後防線, 另外要特別注意的是,一般來說商品還是有承保年齡的上限,例如台灣人壽傷害險條款寫, 續保時保險人之最高投保年齡為七十歲。
29.保證續保(guara?teed re?ewab?e)條款,保險公司對於保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