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 定。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修憲案經公告半年,自由地區選舉人至遲應於幾個月內投票複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