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第 164 條 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 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 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前項行政計畫之擬訂、確定、修訂及廢棄之程序由行政院另定之。
11 依行政程序法第164 條第2 項之規定,行政計畫之擬訂、確定、修訂及廢棄之..-阿摩線上測驗